2010/08/13

婚姻与共产主义

从产权考察,婚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共产主义,婚姻共同体的内部的财产全部或者部分是共有的。

与所有共产主义形态一样,婚姻倡导的是一种集体主义或者说共同体主义而不是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具体体现就是婚姻内部的利他,彼此的互相负责,婚姻内部崇尚个人牺牲和奉献,自私和自由意志在是被认为是会破坏婚姻共同体的因素。

产权的不明晰决定了婚姻中种种的冲突和矛盾──婚姻中个人对共同体奉献的多少和其产权是不挂钩的,所有的婚姻必然都伴随付出更多那一方的不满和付出较少那一方的感情偷懒或者投机。

如同共产主义运动一样,大多数婚姻本身不是基于自发秩序,而是基于一套美好的利他主义价值观并为了共同体的利益而人为设计的相爱,相知,相守的人生agenda。如同哈耶克指出的社会主义的缪误那样,这是理性的自大,理性可以设计美好的爱情婚姻人生,但是真实的婚姻之路基于自发秩序而不是基于设计秩序的。从革命的轰轰烈烈,到革命后的压抑和残酷,到最终的质疑和共同体的土崩瓦解,这和很多人从相爱,到结婚和离婚的过程何其相似。

高调的提倡无私,忠贞,奉献并不能保证婚姻共同体的稳固,正如同提倡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奉献精神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并不能保证共产主义政权稳固一样。相反,资本主义所发展的契约精神,基于利己基础上的利他长远来说是能有效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并符合人性的。婚姻本身也可以理解为契约,所以在我看来具有契约精神的夫妻会远比那些表面上看起来爱的死去活来,满嘴誓言的夫妻的婚姻会更长久。契约精神在婚姻中意味着:即使自己已经不爱对方,只要对方还愿意持续婚约,自己就不能背弃这个婚姻。这如同一个合同的签订,即使合同在后来的实施过程中不能如自己意愿,也不能背弃合同。那种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说法是荒谬的。站在自由主义的立场,爱情甚至不是婚姻的必要条件,对很多权力和金钱比感情效用更大的人来说,他们的婚姻并不需要很多感情基础,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们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内唯一的不道德是欺骗和对契约的背弃,任何在婚姻内部基于自愿和诚实基础上的行为都是道德的。任何时候,人有爱或者不爱的自由,这是人的天然属性,但是一个理性社会人不应该有违背契约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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