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9

猫和鼠的故事(我胡乱编的寓言,拒绝联想)

从前有个叫做Altru的小镇,小镇周围有2个森林,一个森林住着一群猫,另一个森林住着一群鼠。
猫和鼠们从小被教育天下动物大同,四海之内雄动物皆兄弟,寰宇之类雌动物皆姐妹。在它们眼里,森林就是动物的天国,而Altru是个罪恶道德败坏的地方,那里的动物都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所以,2个森林里的居民们都有一种强烈地使命感去解放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小镇动物。
直到有一天,猫森林和鼠森林各派出一只猫和一小队鼠去小镇解救那些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小镇动物。可是,小镇居民其实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什么动物了,当他们看到这只猫和这群鼠的时候都很惊恐,把它们驱赶到一个封闭的房间里关了起来。
猫看见鼠尽管本能的狂咽口水,但他们牢记所有动物都是兄弟姐妹的训导,忍住口水,忍住饥饿一天天消瘦下去;而鼠们看见猫本能的就往后退,直到他们想起所有动物都是兄弟姐妹的训导,才试图和猫沟通,看着猫──他们的兄弟变得一天天消瘦,他们一个个都心如刀绞,恳求猫把自己吃了避免最后饿死,而猫闭上眼睛,心里念着天下动物大同的动物语录尽管自己的肚子饿得简直前胸贴后背。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
鼠仗着鼠多势众,把猫强行按在地上,把他的嘴掰开,然后一只只的钻了进去。最后所有的鼠成了猫的腹中餐,而猫,被活活撑死了。

2009/10/28

人性的界限

豪斯医生第二季第二集Autopsy也许是个能让你流泪也能让你去思考很多的故事。美丽的小女孩Andie是个9岁的肿瘤终末期病人,尽管因为长期化疗她的所有头发都已经掉光了,很有可能她只能再活1年。有一天她突然产生了幻觉。初步的检查表明,幻觉的症状和她的肿瘤可能没有关系。尽管面对每天都在迫近的死亡的威胁以及经受无穷无尽的病痛和医学检查的折磨,Andie却表现出出奇的沉静和勇敢,她甚至经常安慰已经痛苦不堪的母亲。所有人都被Andie打动了,除了House。他认为对于一个这么小的女孩,这种不惧怕死亡和勇敢是不正常的,他说:“she’s cold like a stone”,他怀疑也许这种勇敢本身就是另一种隐藏疾病的症状。他想到了杏仁体(是大脑控制人类情感的中枢),有可能杏仁体的血管发生了堵塞。而要证明这一点需要做一个危险无比的脑部血管再灌注手术。手术最终成功了,也在脑部找到了凝血块,但却不是在杏仁体。
Andie有赢得了再继续存活1年的机会,在离开医院时,她主动拥抱了House,尽管House显得很尴尬。

不想谈所有赚眼泪煽情的情节(比如Andie要Chase吻她,老实说,看到这里,我差点也要流泪了)。我在想的是为什么House会和所有人想得不一样,怀疑Andie的勇敢。
人性中那些美好的东西:善良,勇敢,牺牲是不是一种绝对的超限的品质,抑或是这些品质也有界限。无疑House相信后者。
从进化论的角度说,物种的生存竞争导致的压力中,相信自私,弱肉强食是显而易见的更利于保存自己的生存策略,然而在人类社会的过程中,人类终于意识到一定程度的互助,利他实际上可能比绝对自私和弱肉强食更有利于族群的保存和繁衍。而这可能就是人性中和利他相关的善良,勇敢,牺牲品质产生的根源。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这些品质经过历代人或有意识或无意识的从哲学,文学,艺术,文化等方面层层的包装,被当作一种绝对的价值观而宣传。然后,他们忘了的是,从这些品质产生的起源来看,它们的意义在于对于自己或者对于族群的保全。如果说人性有界限,那么我认为,人性的界限正在于此。

一个9岁的女孩当然可以勇敢,但是如果这种勇敢表现出来其实对死亡的毫不畏惧和漠然,或许这就已经超越了人性的界限。这让我想起我们从小就知道的刘胡兰的故事,一个15岁不到的小姑娘,对死亡毫不畏惧,在铡刀面前,她竟然问:我怎么个死法?一个15岁不到的小女孩慨然赴死,这应该是人性的光辉还是人性的泯灭?勇敢,忠诚当然值得赞扬,不过这种值得赞扬的品质不应该凌驾在人性之上,而人性本身就意味着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命的保全,无论是对自己生命的保全还是对别人生命的保全。不过需要指出的是,15岁的刘胡兰这样的选择,不是她自己的选择,而是brainwash后的结果。
正如同一枚银币的正面和反面,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保全,在另外的环境下,可能也不会珍惜别人生命的保全。文革中那些小红卫兵们不也是在忠诚勇敢的人性光辉下践踏别人的生命么。为了任何抽象的主义,理念鼓吹牺牲自己或者屠戮别人的生命,这都是超越人性界限的,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勇敢,忠诚,牺牲恰恰不是人性的光辉,而是人性的泯灭,而这,在历史上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已经太多太多了。

耶稣被认为为了世人的救赎选择了毁灭他自己的生命,这是没有人性的,因为,这是神性。

2009/10/27

豪斯医生中的音乐之───hallelujah


  


第二季的第一集是个sad story, Clarence是一个手上有4条人命,第二天就要被处决的重罪杀人犯。他突然产生幻觉并晕倒在地。House说服Cuddy接手了这个病人,Clarence最终被五花大绑送到了医院,经过一系列的试错,摸索,从毒品滥用,怀疑到酮症酸中毒,再到结核,House医生甚至推断出Clarence曾企图吞打印机油墨自杀,可是这一切都不能最终解释Clarence的症状。最终House怀疑到了嗜铬细胞瘤,这种肿瘤能导致肾上腺素的异常释放,而Clarence杀人的狂暴可能与此有关。嗜铬细胞瘤最终被证实了,肿瘤被切除,Clarence被治好了,他将被送回监狱,等待最终的死刑……剧末,低婉而熟悉的旋律想起,这就是这首Hallelujah。


这首歌旋律唯美,调子忧伤,在寂静的夜里去听简直是首能touch你灵魂的音乐。其实它本身就是一首很有故事的曲子,Hallelujah在希伯莱语里就是赞美上帝的意思。原作者加拿大音乐家Leonard Cohen,他之后被很多歌手翻唱或者改编过,最有名的也许就是来自片中末尾Jeff Buckley的翻唱版本。他的歌词是这样的:

i heard there was a secret chord

that david played and it pleased the lord

but you don't really care for music, do you

well it goes like this the fourth, the fifth

the minor fall and the major lift

the baffled king composing hallelujah



hallelujah...



well your faith was strong but you needed proof

you saw her bathing on the roof

her beauty and the moonlight overthrew you

she tied you to her kitchen chair

she broke your throne and she cut your hair

and from your lips she drew the hallelujah



hallelujah...



baby i've been here before

i've seen this room and i've walked this floor

i used to live alone before i knew you

i've seen your flag on the marble arch

but love is not a victory march

it's a cold and it's a broken hallelujah



hallelujah...


well there was a time when you let me know

what's really going on below

but now you never show that to me do you

but remember when i moved in you

and the holy dove was moving too

and every breath we drew was hallelujah



well, maybe there's a god above

but all i've ever learned from love

was how to shoot somebody who outdrew you

it's not a cry that you hear at night

it's not somebody who's seen the light

it's a cold and it's a broken hallelujah



hallelujah...


歌词的意思是受一个有名的圣经故事启发的,也就是Samson和Delilah的故事:
Samson 一个古代以色列的犹太人,他借着上帝所赐极大的力气,徒手击杀雄狮并只身与以色列的外敌菲力斯人争战周旋而著名。
Samson蒙上帝赐的力气,本当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可是他个性倔强,不能接受旁人的劝告尤其是在婚姻的事上,不尊重以色列人的律法和父母的劝戒,随自己的喜好,娶腓力斯女子为妻。他更随意放纵肉体的情欲,与妓女和坏女子Delilah交往,还以为自己可以一面享受肉欲,一面保有力量,最后不能抵挡女色的诱惑,泄露了超人力气的来源和秘密(也就是他的头发), Delilah便趁Samson熟睡之时,剪去了他赋有魔法的头发,使他彻底丧失了力量,成为腓力斯人的阶下囚。并被他们挖其双眼并被囚于监狱中推磨,受尽羞辱。
不久,在腓力斯人的祭祖盛典中,Samson又被拉入神殿受尽了百般的侮辱。痛苦万分的他在巨大精神的折磨中向上帝默默忏悔,并暗暗祈祷,希望上帝能够给他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希望能再次赋予他神奇的力量。就在腓力斯人纵酒狂欢庆贺破解Samson魔力的时候,被绑在腓力斯神殿石柱上的Samson突然感到浑身又在逐渐地充满了力量,他知道,这是上帝宽恕了他,并使他重新获得力量。就在腓力斯人狂欢至热烈的顶点之时,重新获得神力的Samson使出了全力,猛然推倒了巨大的神殿,自己则与这三千敌人同归于尽。


这是个令人读来扼腕的故事,歌里面所唱的:
her beauty and the moonlight overthrew you
she tied you to her kitchen chair
she broke your throne and she cut your hair
and from your lips she drew the hallelujah
说的就是这件事。


Samson的悔过让他重新得到了力量,Clarence得知自己病的真相也很悔恨,Foreman最终决定去法庭上为他作证,在听来就像寂静的夜空下天际的那一头传来的Hallelujah声中,我在想,他能得到宽恕吗?

2009/10/26

胡言一则

20岁的时候,我只爱美人,不爱真理,因为在我面前,美人是赤裸裸的。
30岁的时候,我只爱真理,不爱美人,因为在我面前,真理是赤裸裸的。
?岁的时候,我已不爱真理,也不爱美人,因为美人和真理在我眼里都已迟暮。

2009/10/24


早上出门回来,停好车正往家里走,面前有一支灰白的猫在人行道上,刚下过雨,地上湿漉漉的,稀落的行人,这样一只猫多少显得有点落寞。随身只带了一只28mm的手动头,我还是下意识的端起相机,拨动对焦环。它似乎也看见了我,开始向我靠近,我没法猜出它是对我的相机好奇,或是我按动快门的声音好奇…..它走到了我的脚下,开始用身子在我的裤腿上蹭,我能感到它这样做不是为了挠痒而是表达一种亲近抑或是乞求我的亲近,我当然马上offer了我的亲近——开始伸手在它的背上爱抚。说不上来的原因,我对猫一直有好感,我心里在想,这大约是只流浪猫,你我萍水相逢有这份缘分也不易,我现在回家,它如果还跟着我到家里,我就把她收养了吧。这样想着,我站起来开始继续往前走,它似乎有点不解的看着我,我冲她招了招手,她跟了上来,又开始在我裤腿上蹭,我继续走,她却再没有跟上来,而是找了个角落,钻了进去。

这就是猫,合之则来,不合则去。想起一个新闻,一个台湾女孩在巴黎街上亲吻路过的100个男人,也许这只猫也一样吧,在这个清冷的秋日早晨向路人派送她的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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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她消失在这条清冷的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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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3

秋天的宾大校园


下班后在路上随便按了几张
我家的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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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大的地标:Split but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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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Bitter Sweet Symphony

 

有人把这首歌翻译做{苦乐交响曲},如同歌名本身,歌词也极其隽永,很喜欢贯穿整首歌的弦乐。音乐上给我感觉歌唱者就像是在天空俯瞰这个世界的芸芸终生的苦涩和欢乐,但是既不悲悯也不漠然,而是一种超然和达观。有意思的是网上的好事者把这首歌意译成中文,好事者似乎和我一样也读出了那种超然和达观,更牛的是歌词意译本身也带上了很强的佛学意味。

Lyrics:
'Cause it's a bittersweet symphony this life
Trying to make ends meet, you're a slave to the money then you die
I'll take you down the only road I've ever been down
You know the one that takes you to the places where all the veins meet, yeah
No change, I can't change, I can't change, I can't change,
but I'm here in my mold , I am here in my mold
But I'm a million different people from one day to the next
I can't change my mold, no, no, no, no, no

Well, I've never prayed,
But tonight I'm on my knees, yeah
I need to hear some sounds that recognize the pain in me, yeah
I let the melody shine, let it cleanse my mind , I feel free now
But the airwaves are clean and there's nobody singing to me now
No change, I can't change, I can't change, I can't change,
but I'm here in my mold , I am here with my mold
And I'm a million different people from one day to the next
I can't change my mold, no, no, no, no, no
(Well have you ever been down?)
(I can't change, I can't change...)
(Ooooohhhhh...)
'Cause it's a bittersweet symphony this life
Trying to make ends meet, trying to find some money then you die
I'll take you down the only road I've ever been down
You know the one that takes you to the places where all the veins meet, yeah
You know I can't change, I can't change, I can't change,
but I'm here in my mold, I am here in my mold
And I'm a million different people from one day to the next
I can't change my mold, no,no,no,no,no
I can't change my mold, no,no,no,no,no
I can't change my mold, no,no,no,no,no
(It justs sex and violence melody and silence)
(It justs sex and violence melody and silence)
意译
尘界之旅,晃若携着苦涩之甘露
向死而生,但为金银,好比以钱偿命
吾将导引着汝沿着唯一故径前行
汝明了渡你前往大千世界之人,呜呼
静默无形,吾能倚天图龙,吾可造化天地,吾将透彻古今
然,此刻,此时吾仍于“执着相”之中不得脱
然,岁月如沙漏,吾亦形俱异
神终不可易,不可易
夫!男儿膝下存黄金
此夜却只等若闲
但愿天籁涤凡尘
明镜心台去尘埃
却然此时无菩提
万物俱寂,吾欲易
然,此刻,此时吾仍于“执着相”之中不得脱
然,岁月如沙漏,吾亦形俱异
神终不可易,不可易

科学是个老情人

朋友说,如果我对我手头做的小老鼠乳腺的研究感到boring的话,让我这样想(原话):想一想你的试验,会给多少妇女带来阳光,在你睡着以后,也有那些心怀感激的妇女们阳光般的笑容在帮你暖被窝呢,但是你不知道耶~~

关于这一点,我需要解释下:从我现在做的小老鼠实验想到能给多少妇女带来阳光,那需要多重的联想才能搭上这个联系,每天真的如果这样想来想去多半也是一样觉得boring. 另外,真奇怪,朋友怎么知道我晚上睡觉的时候会想到妇女,不过天可怜见,我想到妇女的时候从来没想到她们心怀感激,如果能选择,我更倾向于她们对我心怀感情。

其实,真实世界里,不大会有人对科学或者科学家心怀感激的。
一个胸部丰满健康美丽的妇女当然只会觉得她引以为傲的胸部是老爸老妈赐予的,她的健康美丽也是理所当然的,最多她会想到还因为自己保养得好。科学家是这个世界最容易忘记的存在。在我们周围,塑造我们现在生活的一切背后其实都是科学技术,只是这一切在我们感觉到的范围内,简直就是空气,谁会记得空气呢?比如说,你用电脑的时候会想到谁发明了鼠标,你嗮太阳的时候会想到谁发明了防晒霜么?
和媒体与政治相比,科学就像一个有点显得木呐的老式情人,不显山,不露水的在背后默默的对你好。

2009/10/21

回忆或者YY──我的google地图中国版

继续玩google我的地图

蓝色:可以回忆的地方
红色:正在YY的地方
绿色:出生的地方


在较大的地图中查看Already Set or going to Set my feet on this earth

2009/10/20

回忆或者YY──我的google地图欧洲版

蓝标代表可以回忆的地方,红标代表正在YY的地方


View Already Set or going to Set my feet on this earth in a larger map

豪斯医生与哲人王


Dr. House MD Caricature Hugh Laurie


如果在一个团队里面有个天才,他的智慧,判断力,洞察力远远高于团体其他人,团体每一次决策或者行动的过程就是他的正确判断和团队其他成员草率简单的错误判断的交锋过程,而每一次的最终结果总是证明天才的正确。那么我要问的是,为了这个团体更有效的运作,除天才外的其它所有团员都应该放弃思考,放弃自己的判断,而不折不扣的执行天才的主张,难道不是嘛?所有其他团员的stupid的想法和天才想法的交锋,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削弱整个团队的运作效率。
这是怎么回事呢?这不是和我们基本的管理学常识矛盾么,常识不是告诉我们团队的成功取决于对的团队中每个个体创造性和主动性的发挥和调动么?

这是我看美剧House{豪斯医生}后的想法,豪斯医生这样的角色,在我看来,是西方文化从古希腊开始就有对理性对智慧崇拜的情结的产物,王小波写过篇杂文叫做{理想国与哲人王},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国王就是一个比所有其他人都智慧都理性的哲学家,而哲学家国王则规定了国家所有人该怎么生活,怎么生产,这个崇拜哲人王的传统延续到后来,还有15世纪时候托马斯摩尔爵士写的{理想国}。只是后世所有尊重个人自由和价值的思想家对{理想国}也好对{乌托邦}也罢,评价都不高,原因很简单,哲人王的规定和安排再好,还是可能和个体价值产生冲突。在实践层面上,20世纪那些试图告诉你试图安排你试图强迫你过一种哲人王们认为该过的生活给无数个体带来的悲剧已经够多了。

不同的是,豪斯医生凌驾一切的只是在医学治疗这一个领域,而不是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再回到我开头所说的矛盾,怎么来define一个团队的成功?如果一个国家整体是个团队,那么除了这个国家年年高升的GDP,是否还应该有些其他的东西,比如说个人的快乐和安全感。对于豪斯的团队来说,除了治好病人之外,是否也应该衡量每个医生自我的价值实现和工作本身带来的快乐。谢天谢地,片中豪斯医生也无意当哲人王,而他的手下们也不是{理想国}或者{乌托邦}里面等待被别人安排的唯唯诺诺的臣民。

其实豪斯医生这样类型化的角色,目前在热播的美剧里面还有CSI:LV中的Grissom,Lie to me里面的Lightman博士,有意思的是,所有这类角色,都有一个相同的缺陷----腿疾,无论Grissom,Lightman还是豪斯医生,再说得远一点,福尔摩斯(据说豪斯的角色从福尔摩斯得到启发)也是有腿疾,此外这些天才们无一不性格乖张,不通人情世故,不解风情,这种性格到豪斯医生身上可以说达到了极致。在我看来,这不是偶然的,把这些缺陷安在天才们身上,这代表了对纯粹理性主义或者哲人王传统的一种反思,天才们不是万能的,他们也一样有这样那样的缺陷。所有要造天才的且你们孩子瘸腿的父母们,恭喜了,这可能是天才的第一步。

哦,如果没有这些缺陷,我懂你意思,你要找伟大,光荣,正确的高大全角色,那样的角色只有我们天朝的影视作品里才会出现。

2009/10/13

看过{建国大业}后的断想......

昨天小朋友把他down的还算效果不错的{建国大业}给我拷了一份。一如某些人评论的那样,整部片子如同一部大牌影星依次过场的幻灯片电影。
不过就历史的真实而言,我毫不怀疑毛,朱,周等为解放全中国的那种欢欣鼓舞和怎样建设一个更美好中国的殚精竭虑。他们和张澜,李济深,宋庆龄等民主人士共同努力的成果就是那部{共同纲领},在大陆读过历史课本的都知道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但是多少人认真读过它的全文呢?电影里基本没有提到 {共同纲领}的内容,我很好奇这部汇集了建国先贤们智慧和爱国热情的法律文件讲了些什么东西,看完{建国大业}我就找来了{共同纲领}的全文。
在{共同纲领}上,清楚的写着如下的内容: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思想、言论、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
第五十三条 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学、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尽力保护国外华侨的正当权益。



看到这些,不知怎么,这让我想起马丁路德金的著名I have a dream的演讲:

In a sense we've come to our nation's capital to cash a check. When the architects of our republic wrote the magnificent words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共同纲领), they were signing a promissory note to which every American (中国人) was to fall heir. This note was a promise that all men, yes, black men as well as white men (汉族和少数民族), would be guaranteed the "u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It is obvious today that America (中华人民共和国) has defaulted on this promissory note, insofar as her citizens of color are concerned. Instead of honoring this sacred obligation, America (中国) has given the Negro people (人民)
a bad check, a check which has come back marked "insufficient funds."

就金博士的这段话而言,把相应的地方换成中文,我们每一个公民也有权像金博士质问美国政府那样,质问我们的国家,先贤们在{公共纲领}里所许诺的在这个国家究竟实现了多少?

2009/10/12

{都铎王朝}随想(1)

The Tudors S2 Promo


The Tudors(都铎王朝)是爱尔兰拍的展现英格兰历史上著名的Tudors王朝特别是亨利八世在位时期的历史剧,目前已播放了3季。作为描写这位在英国家喻户晓以杀妻著称的英国国王,片子本身相当忠于历史,一些细节的改动也合情合理,比如 Wolsey红衣大主教历史上是死于被捕后的押送途中,而剧中Wolsey则描写在押送途中愤懑自杀而死。剧中著名人物,善良母仪天下的凯瑟琳皇后,睿智忠诚的人道主义者托马斯摩尔,精于算计权顷一时的克伦威尔等人物的刻画也和大家的心里期待一致。大的方面且不表,说几点零碎的感受。

1.历史常常是如此吊诡,亨利8世为了他的女人,确切地说是情妇安博林,不惜休掉深爱着他的并且被西班牙国王和整个天主教世界所支持的凯瑟琳皇后,并最终和罗马教廷决裂,英格兰从此走向宗教改革之路,而这一切是英国走向政教分离,成为欧洲历史上第一个现代国家并最终称霸世界的先声。历史该如何看这一切,亨利败坏的道德下的选择最终却造成了英国社会的进步,英国的宗教改革从此开端,让英国最终走向现代国家的道路,诚然剧中真理与正义的象征托马斯摩尔爵士,用自己的生命维护他所信仰的天主教世界,对他的审判也许能位列英国历史上最无耻的审判,然后在今天看来,是贪婪,权欲熏心的克伦威尔, Cranmer之流还是忠于良心,善良忠诚的摩尔和费歇尔主教们推动了英国历史的进步呢。换句话说,如果有2种标准看待历史人物,前者是人们习惯的道德准绳,当时的道德,现在的道德也好;后一种标准是历史的标准,这种标准看的是历史人物行为本身导致的结果是否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福祉。在后一种标准中,贪婪,权欲,卑鄙的克伦威尔,博林家族们推动了宗教改革,而正直忠贞的摩尔,凯瑟琳皇后却充当了天主教保守秩序的维护者。道德,历史,孰轻孰重?这有谁又能说得清楚。如果我们超越道德重新审视一些历史人物,如凯撒,希特勒,毛泽东等又该如何评价。

2.摩尔爵士不愿意背叛国王亨利8世,但又无法违背自己对天主教世界的忠诚和信仰,他只能选择退隐,选择沉默,也许沉默是一个有良心的人在极权社会所能拥有的最后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在亨利8世宣布所有国民必须宣誓英国国王为英国教会的最高权威之后也被打破了。各种各样的表态和宣誓是极权社会的一大特征,因为任何极权社会都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皇帝的新衣。在Cranmer和克伦威尔等组成的审判席前,摩尔爵士被威胁在宣誓和生命的毁灭当中做出选择,摩尔爵士讲了个故事,从前有个帝王颁布一个法令所有的不贞的女人必须被处死,当他们要处死一个处女的时候,他们只好先把她强奸了然后宣布她的不贞,然后处死。在一个极权社会里,那些种种的宣誓,表态,早请示,晚汇报,忠字舞都是沉默的自由被剥夺后的强奸,和故事里不同的是,极权社会里,你可以选择被强奸而活命,或者拒绝被强奸而导致肉体的毁灭,像托马斯摩尔那样。






看了第一季和第二季的一部分,以后慢慢看完再聊吧

2009/10/11

2009/10/10

近期拍的人像(1)


昨天一行3人爬到了Ben Franklin大桥上,天暗得太快,拍不了几张快门就不得不上到1/10秒的我的手持极限了,而且没有带外闪。
片子实在不满意,不过要赞一下飘飘的学生装,够萝莉,够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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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2

非理性的Single Phobia?──读到{独身者是文化上的怪物}


☂ Phobia ☂, originally uploaded by Stéphane Giner.

我一直认为在我们的文化里面,有一种single phobia(独身恐怖主义?),怎么说呢,一个人无论男女如果到一定年纪还是单身,你周围的亲戚朋友父母就像突然结成联合阵线,成篇累牍的向你渲染单身的可怕,然后push你应该以最快的速度告别这种状态。就像任何Phobia都有的一定程度上的非理性,我认为single phobia也概莫例外,因为同所有的phobia一样,single phobia外界这种渲染的夸大的恐怖气氛对你的影响远远大于由于单身本身带来的真实不幸感受。更何况一个人的单身状态很大程度上是一些偶然原因导致的,比如在一个异性非常少的环境学习工作,此外男女的吸引大约就像化学作用,而化学作用的发生都是需要条件的,比如催化剂。
直到读到林语堂先生写在{人生的盛宴}里面写的这篇{独身者是文化上的怪物},我的想法有所改变了。

独身者是文化上的怪物 (林语堂)

当我们接受这么一个简单而自然的生物学的观点时,两种冲突是不可免的:第一,个人与家庭的冲突,第二,乏味的智能哲学和比较温暖的本能哲学之间一种更深刻的冲突。因为个人主义和智能的崇拜会使一个人忽略了家庭生活之美;而以个人主义和智能的崇拜而言,前者不象后者那么有害。一个相信个人主义,实行个人主义的人,还可以做智者,可是一个相信冷静的头脑而排斥温暖的心的人,却不免变成傻瓜。以家庭的集合主义为社会单位而言,我们还可以找到代替物,可是一个人如果失掉匹偶和父性与母性的本能,便找不到可以代替的东西。
  我们开头必须有一个假定:承认人类在世上不能单独生活而得到快乐,他必须和周遭一个比他自己更大的集团发生联系。一个人的自我不是限于他的身体的大小,因为有一个更大的自我会跟他的智能活动和社交活动而发展。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国家,无论在什么政体之下,一个人所注意到的现实生活不会跟他的国家或时代共同扩张,而只限于他所认识的人和他的活动范围,这个较小的范围就是我们所谓“更大的自我”。他就在这个社会单位中生活着、活动着、生存着。这么一个社会单位也许是一间教区,一间学校,一间监狱,一间商店,一个秘密团体,或一个慈善机关。这些东西也许会代替家庭做一个社会单位,有时甚至完全取家庭的地位而代之。宗教或一个伟大的政治运动也许会吸收一个人的整个生命。可是在这一切集团中,家庭依然是世界上唯一自然的单位,唯一在生物学上有真实性的、令人满足的、有意义的单位。这个单位是自然的,因为每一个人出世时已经是在家庭里了,而且,他终身是和家庭发生关系的;它在生物学上是有真实性的,因为血统的关系使人类看得见这么一个更大的自我。一个人如果不能使这种自然的集团生活圆满,在其他的集团中便也不能有圆满的生活。孔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除了这种集团生活的重要之外,人类只有在和一个合适的异性过着和谐的生活时,才能尽量表现自己,成全自己,达到性格上最高的发展。
  女人的生物学的意识比男人更深刻,所以她是知道这一点的。中国的一切少女在下意识里都在梦想着那件结婚时所穿的红衣和那顶花轿,一切西洋少女也在梦想着那条结婚时罩在头上的薄纱,和举行婚礼时的钟声。大自然赋给女人的母性本能是太强烈了,人造的文化是不能轻易加以破坏的。我相信大自然在创造女人时,是使做母亲的功能比做伴侣的功能更为重要的,大自然赋给她一些比较适合于做母亲的智能特质和道德特质,使这些特质在母性的本能中获得真正的意义和统一——现实的感觉,判断力,对琐碎细事的容忍,对弱小无力的东西的爱怜,照顾他人的欲望,深厚的爱和强烈的恨,个人的偏见和情感上的偏见,以及一种对周遭事物的个人见解。所以,当一种哲学脱离了大自然的观念,忽略了这种代表女人的主要特质和生存中心意义的母性本能,而想使女人快活的时候,这种哲学是走上迷路了。一切女人,无论是未受教育者,或受过健全教育者,其母性的本能是永远不会受压制的,这种本能在儿童时代就表现出来,由青春到成熟的时期更是越来越强烈的;在另一方面,男人对于父性的本能,大抵总要到三十岁以后,或到他有一个五岁大的儿子或女儿时,才意识到。我想二十五岁的男人是不会想到他做父亲这么一回事的。他只是爱上一个女人,偶然生了一个孩子,把这些事情忘得干净,而同时他的妻子的思虑却完全给这个孩子占据了去;后来到三十多岁的时候,他有一天突然感到他有一个儿子或女儿可以带到市场去给朋友们看,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开始觉得自己是个父亲了,二十岁至二十五岁的男人想到他们做父亲这件事时,很少不觉得可笑的,除了这可笑的感觉之外,他们是不大去想这种事情的;在另一方面,生产或怀孕在女人的生活上也许是最严重的事情,结果将改变她的整个生命,改变她的性格和习惯。当一个女人怀了孕的时候,世界在她看来是变了样子了。从此以后,她对于自己的人生使命或生存意义是绝对没有疑问的了。人生需要她。于是她实行她的功能了。我看见过一个娇生惯养的中国富家独生女,在她的孩子生病的时候,为了看护孩子,弄得废寝忘餐,其英勇的样子真是罕见。在大自然的计划中,这一类的父性本能是不需要的,而且是不存在的,因为男人和雄鸭或雄鹅一样,除了供给了雄性的遗传因子之外,对他的后嗣是不大关心的。所以,当这种生存的中心动力没有表现出来,不能发生作用时,女人在心理上受苦最深。只看美国文化让那么多优秀的女人不结婚(不是女人自己有什么缺点),美国文化对女人的爱护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相信美国婚姻上的不协调,大抵是由于女人的母性本能和男人的父性本能不能融合所致。所谓美国青年的“情感不成熟”(emotional  immaturity),除了这个生物学上的事实外,真找不到其他的解释;因为那些男人都是在一种养尊处优的社会制度中生长起来,缺乏那种女人更强烈的母性本能所产生的负责任的思想。如果大自然在女人生理上预备做母亲时,不赋给她们充分稳健持重的性格,那可就糟糕了;所以大自然把这种性格赋给女人了。穷人的子弟受了困苦的环境所锻炼,产生了负责任的思想,这么一来,在一个崇拜青年、纵容青年的国度里,只留下那些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在一种理想的环境之下,变成情感上和社会上毫无能力的人。归根结底说来,我们只关心一个问题:“怎样才可以度着快乐的生活呢?”一个人如果在外表生活的肤浅造诣之外,其性格的较深的泉源没有接触到,没有找到一个正常的出路,那么,他或她的生活是不能得到快乐的。独身生活大都被视为“个人事业”的理想;这种理想不但有个人主义的色彩,而且也有一种愚蠢的唯智主义的色彩;以后者这种色彩而言,独身生活是应该排斥的。对于那些决意做独身者的男女,那些自愿做无用的唯智主义者的独身男女,我始终认为他们太专注于他们自己的外表事业,相信他们能够拿一样相当的东西去替代家庭生活,而获得人生的快乐,或能够发现一种智能上、美术上或专门职业上的趣味,而获得深刻的满足。
  我否认这一点。这么一个抱个人主义的人,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企图在“事业”和个人造诣上面以及反对虐待动物方面找到一个代替物,以实现丰富而满足的生活,在我看来,始终有点愚蠢,有点滑稽。老处女因为看见老虎的背后有鞭痕,便要控告马戏班的经理虐待动物:这是一种很明显的心理上的征候。她们的抗议似乎是发源于一种误用了的母性本能,把这种本能用错了地方,以别类的动物为对象,好象猛虎真把人家几下鞭击当做一回事似的。这些女人是在糊里糊涂地暗中摸索着,想在世界上找到一个地位,竭力要找出一些使自己和别人都觉得动听的理由。
  一个人在政治上、文学上或艺术上完成了伟业,其报酬只不过是智能上几声轻微的欢笑而已,可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孩子长成起来,其报酬是极真实的,不是言语所可以表达的。有几个作家和艺术家在年老的时候,对自己的成就感到满意?又有几个把这些成就当做消遣的产物以外的东西。当做生计之工具以外的东西?据说斯宾塞在逝世的前几天,把他所作的十八卷《综合哲学》(“the synthetic philosophy”)置在膝上,感觉到这些著作的冰冷的重量,在这时候,他的心中突然生出一个念头,觉得如果他有一个孙儿,岂不更好。聪明的伊里亚(elia即charles lamb之笔名)不愿把他的全部小品文去换取他的一个“梦中孩子”(dream children)吗?人类有了白糖代替物,牛油代替物,和棉花代替物,已经够糟糕了,现在还得要有孩子代替物,真是倒霉!我相信洛克斐勒(john d.rockefeller)使世界上那么多的人类获得幸福,心里一定感觉到一种道德上和美感上的满足。同时,我也相信这么一种道德上或美感上的满足是极其轻微,极其薄弱的;很容易因击错了一记高尔夫球而消失了去,而使他得到真正的、永久的满足的倒是小洛克斐勒。
  由另一方面看起来,快乐大抵是找到一个人的终身事业的问题,是找到一个人所喜爱的工作的问题。我怀疑从事一种专门职业的男女,是否有百分之九十确已找到了他们心爱的工作。对于“我爱我的工作”这句夸耀的话,我想我们一定不可完全相信。一个人永远不说“我爱我的家庭”,因为这是视为当然的事情。一般的商人上他们的办公处去的时候,其心情是和生孩子的中国女人颇为相同的:大家都这样做,我还能做什么别的事情呢?“我爱我的工作”,大家都这样说,在管升降机的工人,电话女接线生,和牙医生那方面讲起来,这句话是骗人的;在编辑,地产经纪人,和股票掮客那方面讲起来,这句话是言过其实的。我想除了从事发现工作的南北极的探险家,或实验室里的科学家之外,一个人如能喜欢自己的工作,觉得是性情所近的工作,那已是最大的奢望了,可是纵使我们承认“爱 ”之一词在这里也可以应用的话,一个人爱他的工作,还是不能跟母亲爱其子女相比拟的。许多人对于自己的真正职业发生怀疑,常常在改换职业,可是一个母亲对自己的终身事业是毫无疑虑的,她的终身事业就是孩子的培养和教育。成功的政治家脱离了政治生活,成功的编辑放弃了杂志工作,成功的飞行家放弃了飞行生活,成功的拳斗家放弃了拳斗生活,成功的男女伶人摆脱了舞台生活,可是成功或不成功的母亲可有放弃过母性的生活的!那是闻所未闻的事情。母亲有一种人家需要她的感觉;她已经找到了一个人生的地位,深信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代表她的地位,其信念是比希特勒必须拯救德国人的信念更深刻的。一个男人或女人知道他或她在世界上有确定的地位,是会感到满足的;除了这种满足之外,还有什么东西能够使他或她得到更深更大的快乐呢?世间有运气找到所爱的工作,从事所爱的工作的人,还不到百分之五,可是觉得养育子女是最深刻最有兴趣的人生动力的父母,却有百分之百:这岂不是入情入理的话吗?所以一个女人如果做母亲而不做建筑师,其找到真快乐的机会是更稳而且更大的,因为大自然是永远不会弄错的:这岂不是一句真话吗?结婚是女人的最好的职业:这岂不是一句真话吗?
  我对于家庭,越讲越起劲,读这本书的女人一定早已料到这一着,开始有点气愤愤了,因为她们知道家庭的十字架终究是要女人去负担的了。这正是我的原意和理论。谁对女人比较怀着善意,尚有待事实的证明,因为我们所关心的仅是女人的快乐,这种快乐不是用社会的成就去衡量的,而是用个人生存的深度去衡量的。甚至由合适或胜任愉快的观点上说起来,我也相信对于工作真正能够胜任愉快的银行行长,是比对于做母亲的职务胜任愉快的女人更少的。我们有不合格的股长,不合格的商务经理,不合格的银行家,和不合格的主席,可是我们难得有不合格的母亲。所以女人是适合于做母亲的任务的,她们是有这种需要的,她们是知道这个事实的。我知道今日的美国女大学生已经放弃了女权主义的理想,而朝着合理的方向走去,我知道她们多数具有健全的人生观念,敢公然声称她们要结婚。我心目中的理想女人是爱数学也爱化妆品的,是比女权主义者更有女人的性格的。让她们用她们的化妆品吧,如果她们还有馀力(孔子一定会这样说),让她们也弄弄数学吧。
  我们要晓得我们所讲的是一般男女的一般理想。世界有杰出而能干的男人,也有杰出而能干的女人,他们的创造能力是世界真正进步的原因。我要求一般的女人把结婚当做理想的职业,要求她们去生孩子,或者也去洗碟子,同时,我也要求一般的男人把艺术忘掉,只要去做剪头发,擦皮鞋,捉窃贼,修补铁锅,或堂倌的工作,挣到家人所需要的面包好了。世间既然须有人生产孩子,养育孩子,在出麻疹时候看护他们,把他们造成良好而有智慧的公民,男人在生孩子方面既然是无能为力,对抱孩子及替孩子洗澡的工作又是那么笨手笨脚的,那么,我自然是希望女人去担任这种工作了。一般地比较起来,我不知道哪一样的工作是更高尚的——养孩子呢?做理发师呢?做擦皮鞋匠呢?抑是做百货公司的看门者呢?如果女人们的丈夫须在百货商店替陌生人开门,我真不知道她们对于洗碟子的工作还有什么可以埋怨的。过去是男人站在柜台后,现在女人争先恐后地跑去代替男人在柜台后的地位,而男人的工作倒是去开门了;如果女人们以为这是更高尚的工作,那么,社会是欢迎她们去做这种工作的。以生活的方法而言,没有什么工作是高尚的,也没有什么工作是卑鄙的。有些女人在公共场所保管男人的帽子,我不敢说这种工作一定比缝补丈夫的袜子更罗曼蒂的。保管帽子的女人和在家补袜子的女人,其间的异点是后者有一个男人可以同甘苦,而前者没有。当然,我们希望那个穿袜子的男人配享受那女人的劳力的结晶,可是如果我们定下一条原则,说他的袜子不值得她的缝补,那可就太过悲观了。男人并不是全部那么没有价值的。家庭生活包括着养育孩子这种重要而神圣的工作;而一般人觉得家庭生活太卑下了,不值得占据女人的时间,这种观念不能说是一种健全的社会态度;这种观念只有在女人,家庭,和母性不受充分敬重的文化中,才有存在的可能。这倒是值得注意的要点。

2009/10/01

说一说这几个月的过眼闲书

美国的夏天对我的生活影响的一大方面是,几大电视网的美剧都暂时歇火,在没有lost, criminal minds, 24, CSI:LV,PB的日子里,让我有比平常多的时间看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书。打开我的Stanza,发现这几个月消灭的书有:圣严法师的{正信的佛教};宗萨蒋扬钦哲仁波切的{佛陀的证悟};北岛的{失败之书};索甲仁波切的{西藏生死书};辛丰年的{辛丰年的音乐笔记}; 陈丹青的{退步集}; 梁文道的{常识},{我执}和{噪声太多};林达的{西班牙的火与冰};塞巴斯蒂安哈夫勒的{解读希特勒},而这后一本确切地说是听完了,因为是 itouch上的有声读物。

{正信的佛教}和{佛陀的证悟}
之所以把这2本放在一起说,是因为它们都是不错的佛教入门书籍。{正信的佛教}的作者是当代有名的高僧大德台湾法鼓山的创始人圣严法师,圣严法师有可能是当代最博学的佛教徒了,是有名的“学者型僧人”。{正信的佛教}是以问答的形式解答或者说澄清了,作为一般大众对佛教的常见误解以及大众对佛教感兴趣的问题。比如佛教的宗派,大乘小乘的区别,佛教的轮回是怎么回事。修佛的方法戒,定,慧是怎么回事。其实大多数人对佛教是有普遍误解的,举个例子,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佛教是世界几大宗教中唯一的无神论宗教,事实上,正信的佛教并不是把佛陀作为一个神来看待的,佛的境界对于芸芸众生来说通过修行也能达到,所以佛家有云:佛是悟了的众生,众生是未悟的佛。另外,在圣严法师看来,佛教的核心精神并非如大家所想的是纯粹的唯心主义,而是介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
{佛陀的证悟}的作者宗萨蒋扬钦哲仁波切是生于不丹的藏传佛教喇嘛,事实上,藏语中仁波切的意思就是活佛。比较特别的是,除了喇嘛之外,他的另一个身份是电影导演,也许他是这个世界唯一的喇嘛导演了。同样作为佛教入门书,和{正信的佛教}完全不同的是,{佛陀的证悟}主要着眼于佛教的核心精神4大法印(大家常知道3大法印在宗萨看来分为4大更合适),完全不赘述佛教诸多戒律,历史,宗派。主要在美国生活的宗萨完全懂得怎么样用一个现代人看得懂的语言解释何为:诸行无常,诸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他甚至超越了一般人对佛教徒恪守清规戒律的认识,认为佛教最关心的本质是智慧,道德和伦理是次要的,偶尔抽几只烟,或一点点的风流韵事并不表示你不能成为佛教徒,而智慧来自一颗“正见“的心,他甚至说,一个人甚至不需要知道佛陀是谁,只要他相信四大法印,他就可以是佛教徒。这就不难理解藏传佛教所代表的纯粹的追求顿悟和智慧的倾向在西方是如此有魅力,不说好莱坞人人皆知的乌玛瑟曼,里维斯,理查基尔,也不提当年Beatles远赴印度加入一个佛教大师的瑜伽营(可惜那个大师是骗子,beatles留下的歌Sexy Sadie就是说这件事)在西方知识界,也一票人是藏传佛教的拥戴者,他们中间最有名的要数垮掉的一代代表诗人艾伦金斯堡了,他甚至有个法号叫做·达摩之狮·。
总的说来,如果把佛教作为知识来初步了解,{正信的佛教}是个更佳的入门选择,如果更想从思想和哲学层面了解佛教信仰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更推荐{佛陀的证悟}。

{常识} {我执} {噪声太多}
用华文写作的公共知识分子里面,我最fan的人应该就是梁文道了。这2年他出的这3本书{常识} {我执} {噪声太多}我找到之后都是几乎一口气读完。他主持的书评节目{开卷8分钟}从开播的2007年第一期到现在更是一集不那的全部听过。如果你看过他的书或者听过他主持的书评节目,你就能惊讶于他的博而杂,无法知道他究竟读了多少书,考虑到他现在不大的年纪,我完全相信他的广博程度是能达到钱钟书和陈寅恪的境界,说他杂更是毫不掺水,作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他主持电台,电视台节目,为若干个杂志报纸写专栏,搞话剧,办学校,大型活动策划,更是积极的民间组织或是公民示威抗议活动的参与者。看他的书,其实是有学院派知识分子的一面,这体现在他对自己观点严谨论证和多个角度的论据,但是和纯粹的学院派不同的是他是一个积极的介入现实的知识分子,无论是他的杂文,散文,无不直指现实,由于他广博的知识背景和身处香港这样一个局外的视角,他对中国当今种种社会现象往往能从一个让人想不到的角度去观察去思考,这样的一个积累就是他的{常识}这本书所讲述的。
{我执}展示了他更多个人的一面,他的文风不是幽默的,但是那种建立博古通今的知识背景上的笔调读来并不枯燥。看了这本书的一个side effect就是让我想把罗兰·巴特的{恋人絮语}找来看,他在{我执}里面反复的引用{恋人絮语},他在谈论感情时那种解剖刀式的锋锐,是我以前的阅读经历里并不多的。如果这种锋锐让你以为他是只是个冰冷的解剖者,那你就错了,事实上,在冰冷的理性,逻辑,客观后面,你还是能感到他的悲天悯人和谦卑。
{噪声太多}是本让我产生很多共鸣的书。书开始梁文道讲的那个大学生说Bruce Springsteen堕落的故事,也让我想起我自己的听歌经历,对于我并没有任何人对我说过:和主流的靠近意味着堕落,几乎就是无意识的,从小时起我的所有喜好从来就不是主流的,在大家都在听小虎队的时候,我在听beyond和达明一派;大家都在听四大天王的时候,我的偶像是张楚唐朝窦唯;大家也开始听黑豹零点这些在我看来已经堕落的乐队的时候,我的磁带里都是Pink floyd,U2,Bob Dylan。
正如梁文道所说:所谓自由,首先意味着你跟别人不一样。

{失败之书}{退步集}

这2本书放在一起,是因为它们有些相似性,怎么说呢,一本是诗人写的散文集,另一本是一个画家的散文集。就像有人说,小波是文坛外高手,而看过这些本书你会相信我的判断,北岛和陈丹青是散文家之外的好散文家。

{西班牙的火与冰}{解读希特勒}
这 2部书放在一起是因为他们都是讲述历史的。前者是关于西班牙内战,后者是关于希特勒德国。不得不佩服林达(其实林达是个2个人的笔名)与身俱来的把故事讲得生动鲜活的能力,而这种生动并不建立在讲野史或是杜撰上,而是建立在史料的选择和解读之上,如果你喜欢林达的关于美国宪政,美国法律文化的一系列书,你也会喜欢这一本的。对于我,看这本书还有一种亲切感,他花了很多笔墨讲高迪,讲高迪的巴塞罗那,对于我这是再一次重温高迪那些旷世杰作的美妙经历。
和一般讲二战史的书不同,{解读希特勒}不是按照事件的叙述来讲述历史的,这本书是采用 成就 成功 失策错误等几个部分来解读希特勒和希特勒对那个时代的世界和德国的印象。这样叙述的好处很显然,你不用再读一遍那些可能大多数人都耳熟能像的二站历史,而是直接带我们从宏观上看那个时代的画面,作者和我一样,都反感这样一种史观:发生的一切都是必然的,然后找出相应解释。相反作者论述了希特勒本人独特的性格对整个历史可能的影响,史观的不同,从而带来不一样的视角。如果你和我一样,很多年前读过那个解力夫写的关于二战几个巨头的传记的话,我推荐你应该读这本,这实在比那一本更加生动,和更充满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