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4

那是自由主义的困境么?

那是自由主义的困境么?

波士顿北岸沙龙第一次活动讨论的是一篇叫做{宽容与自由主义}的文章。文章作者认为自由主义有3大困境。原文在此


第一大困境作者举了著名的“食人魔“做例子,迈维斯在彼此自愿的原则下,把另一个人布兰德斯杀害并肢解烹饪。并以此为理由认为应该反思自由主义的原则。真的是这样么? 对于布兰德斯来说,整个过程中,他是寻求结束自己的生命,至于他为什么这样做不是自由主义所关心的,那么对于他来说,这件事的本质似乎就是一个人有权结束自己的生命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生命可以认为是自己的property,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力应该属于约翰洛克所说的人的天然权力,事实上也如此,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立法静止公民结束自己的生命。至于是选择吊死,淹死,吃饭噎死还是像布兰德斯那样找人把自己搞死并吃掉,那就更是别人无权干涉的自由。再说迈韦斯,迈韦斯的情况稍微复杂点,还原一下,迈的行为本质是,在他人允许的情况下结束他人的生命,作者的想法大约是这种杀人行为是基于自愿行为的契约是否该受到限制,不错,迈的行为是基于自愿基础上的和布兰德斯的契约性行为。可是作者可能忘了的是,契约有大有小,一个投票的公民,或持有某国护照的人实际上是和这个国家签订了契约,这个契约当然包括遵守该国法律,大多数国家法律下结束别人的生命无论是否基于自愿都是违法。所以迈和布兰德斯的契约必须服从于更大的契约,或者更早先签订的契约,也就是德国法律,迈杀人已经违反契约,也就违背了自由主义所主张的契约精神,所以迈就是个杀人犯,这没什么疑义。进一步思考,基于自愿基础上的结束别人生命的行为和“安乐死的情形很像,众所周知,在世界上最liberal的国家荷兰“安乐死”合法,我感兴趣的是如果这件事发生在荷兰,迈会被怎么判刑?至于死后的烹饪,这是虐尸行为,大多数法律是禁止的,在我看来这也扯不上什么自由主义的困境。


再说所谓的第二大困境,作者认为是教育,并认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没有独立判断思考的能力,是灌输某种价值观,还是所有价值观一起塞给孩子这是难题。在我看来,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根本就不会提出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教育过程就是一个强行灌输的“塞”的过程,孩子是完全的一张白纸,此外,孩子成长过程中,毫无思考辨别能力。在我看来,简直只有把洗脑当作教育的人才会这样看待教育问题。站在自由主义的立场上,教育唯一需要培养孩子的就是培养独立思考和独立选择并且独立承担的精神,其他都是浮云,那种为灌输哪种价值观给孩子而发愁的人已经是把教育建立在不需要人的独立思考基础之上了。


最后的“困境”作者认为是社会公平,果然不出我所料,所有的伪自由主义者都会大谈社会公平。社会公平和环保主义一样,都是个伪问题,驳社会公平控,叶子风比我说得更好。不过姑且说几句,在个体层面上,没有人希望公平,所有人都希望自己比别人聪明漂亮,比别人拥有更多社会资源。如果谁说社会公平是一种终极追求,我只能说这个人是彻底的伪君子或者就是疯子,历史上试图消除不平达到公平的伪君子和疯子都很多,我就不枚举了。在社会层面或者经济学层面上,说社会公平是一个伪命题是因为,“社会公平”这个词不过是控制个体竞争和经济发展产生的差异性的另一个说法。站在自由主义的立场上,自由最大的敌人永远是权力导致的对私有财产,契约精神,自由市场原则的干预,讽刺的是,社会公平是最经常被用作权力干预以上自由原则的理由。对私有财产,契约精神,自由市场原则的尊重当然不会消除所有不平等,但是和其他基于非自发的或者圣人情怀的分配体系,这已经是最公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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